冒充疫情防控人员,男子骗女住户打开房门,还用胶带捆绑,法院:判刑11年,罚金4万
潇湘晨报 2020-03-10 14:26:58
3 月 10 日,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第一批 10 个依法惩处妨害疫情防控犯罪典型案例,其中包括业某某冒充疫情防控人员持刀入户抢劫案。
2020 年 2 月 11 日 14 时许,被告人业某某经事先踩点,携带水果刀、透明胶带到南京市江宁区禄口街道某小区,冒充疫情防控人员,以登记疫情为由骗得小区住户赵某某(被害人,女)打开房门。业某某闯入室内,采取胶带捆绑、持刀威胁等方式向赵某某强行索要 8000 元。赵某某被迫通过微信向他人借款 2000 元,后通过支付宝将 2000 元转入业某某的赌博游戏账户内。业某某威胁赵某某不准报警后逃离现场。
江苏省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,被告人业某某在疫情防控期间,冒充疫情防控人员,骗开小区住户房门,持刀入户抢劫,其行为构成抢劫罪,应依法从严惩处。业某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,认罪认罚。据此,于 2020 年 3 月 4 日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业某某有期徒刑十一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,剥夺政治权利二年。
潇湘晨报记者邬成鼎 实习生曾乃冰 李楠
【来源:ZAKER潇湘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