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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楼  发表于: 2020-04-22 23:00

儿童被埋惨案,不要再说家长有责

儿童被埋惨案,不要再说家长有责
4月18日,河南原阳发生4名儿童被埋惨剧,最初版新闻的描述是“盛和府小区土方堆放场内,发现4具儿童尸体”,弄得好像是孩子在小区里玩沙子发生了意外,然而实情并非如此,当地初步调查之后很快定性为刑事案件,对8名开发及施工人员以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刑事拘留。
事件真相并未止步于此,根据进一步新闻曝光,涉事地点也根本不是什么“小区”,而是一处被刨得坑坑洼洼的工地,纯工地,连个小区的影儿都没有呢。而事件的过程也并非小孩玩闹时意外塌方,而是八轮自卸车倾倒土方违规作业时,把孩子活活埋在了坑里。
幕后的内情依然没有结束。据悉这居然是一处无证非法施工的工地,没有取得《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》,就在村口大张旗鼓地干起来了。
有媒体查询到,4月9日、15日等均有当地群众在网络留言板投诉其违章施工,而当地政府也回复了“未查询到建设手续”等……然而,在群众监督、政府监管貌似良性的互动之下,只说不干,违法施工依然故我,未能阻止十天后悲剧发生。
鉴于初步调查结论,原阳县委作出决定,对在事故中负有监管责任的县住建局党组书记、局长孙国安和安全股股长王建刚予以免职,对县城管局党组书记、局长魏学义启动问责程序,待该案查结后,将依据最终结果作进一步处理。
事故的调查和追责路径是很清晰的,然而,评论版下的网友却有些糊涂。在人民日报微博关于本案的新闻下第一条热评居然是“家长也有责任”,
第二条热评则是“人家局长也不可能天天在现场看吧”,乃至第三条、第四条、第五条……热评,都是“监护人、家长责任更大”之类,以及“这事儿跟县住建局局长有啥关系”等。
不知道这些网友是不懂法律,还是不懂现实,或是假装不懂组团来洗地?
家长有责吗?——遇难儿童分别是9岁、7岁、5岁的孩子,在城市里这么大的孩子可能不会离开家长视线,这是因为我们的环境太多风险,不是说这么做是正常的。
在日本,小学生都自己走路上下学,又过马路又过桥的,家长不担心被辗,也不担心被拐骗,也不担心掉枯井里,是因为社会提供了一个安全的环境,这些隐患不存在。
回想我们70后、80后的童年也大抵如此,小伙伴结伴上学、结伴出去玩,这才是正常的图景。直至今天的农村地区,依然比城市要相对放养一些,家家都如此,家长并没有做错什么。
而这个非法工地,距离他们的家只有300米,完全处于正常的活动半径之内,围挡上多处有洞,儿童可以很轻易地钻进去……不是儿童到了不该去的地方,而是非法工地出现在不该出现的地方。
正常的工地,围挡需要每天检查,不是说立了板就不管了,风吹塌也不管,别人偷钢筋也不管,处处破洞的挡板就是违规之一。
其二,进行土方倾倒等危险作业之前,也有相应的检查规程,譬如看看坑里有没有人,否则埋不了儿童,也可能埋了工友,这就是为何明确为“违规作业”,全部都是施工方的责任。
而无证非法施工,则是前情背景。违规者往往不止一项违规,而是惯常无法无天,敢无证施工的老板,自然也不会把安全规范放在眼里,能搞定先开工后领证,安全规程算个屁。
有些网友问跟住建局局长什么关系?——他就是直接管这一摊的,他发了证,开发商才能施工,质监安监等机构才能开始履行施工监督。
那么无证施工他能不能管得住?——看没看见城管局长也被问责了,一句话喊来城管联合执法,分分钟摧毁一切不服。千万不要怀疑这个体系的战斗力,强拆的时候你就明白了。
在管理相对严格的大城市中心,非法施工是不容易见到的。就算小马路上刨个沟,也规规矩矩地挂出工程简介和相关证件,围挡扎扎实实还带锁头,上边亮一串灯提示汽车别撞上去……管得严就安全,城市里想要被活埋的风险也就低得多。
这么大的工地,不要怀疑监管部门不知道,就算是眼真瞎,群众留言板也回复了,还能假装不知道?——这种堂而皇之的无证施工,只有一种可能,开发商已经先期搞定了监管干部,搞定了城管头目,取得了提前施工的默契,大家睁一只眼闭一只眼,就是渎职放水而已。
在县城乡村,这很普遍。这些无法无天的工地是农村孩子最主要风险之一。
从法律上,非法施工、违章作业、监管渎职,要为本次惨案承担100%的责任,监护人方面的责任是0。无论当地调查组,还是法律界人士,都没有对家长提出任何指责或问责……这些网友都在搅什么混水?我们都是老百姓啊,何苦自己欺负自己?受害家庭无辜丧子还要再挨舆论一刀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