冷静期挡住了离婚也挡住了结婚
尽管承受强烈争议,离婚冷静期最终还是进入了民法典,明年开始实施。那么提醒感情已经破裂的朋友们,离婚要抓紧,过了今年年底,这婚就不是那么好离了。没破裂的抓紧破裂,以后破不破裂,也不是你自己说了算了。
具体怎么个难法呢,根据之前曝光的草案:
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,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,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。
前款规定期间届满后三十日内,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;未申请的,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。
——简单说,30天内任何一方反悔,可撤回申请;30天届满后任何一方拒绝现身,同样视为撤回申请……这就是60天,如果再次提起离婚,整个程序重来一遍,2X60。如果一方反复无常,一会同意,一会反悔,那么恭喜,N*60,就成了死循环,冤家可以陪你玩完后半辈子。
那么坚决离婚的只能走另外一条路:提起诉讼。但是诉讼程序同样漫长,在一方不同意的情况下原告至少需要起诉2次,至少一年以上的打官司周期……离婚将变成漫长的鏖战。
协议离婚本来是捷径,两人不吵不闹,素质很高,谈好了房子孩子一拍两散,然而此番情景不复存在矣,最少你也得60天寝食难安,才知道自己能否顺利离婚,还是被迫把和平的人转变为战士。怎么说呢,你们这么体面,这么冷静,有人却不高兴。
可能上面有上面的考虑,近年离婚率飙升,产生了不少单亲家庭,甚至孩子还没生就离了,客观上也降低了生育率,这是关系国家和民族的大事情。而从“为你们好”的角度也有相应解释,正如国嘴白某松所说:“是为了防止过于自由的草率”——这么拗口的表达,也是为难白叔叔了。
好吧,现实中确有一些年轻夫妻一句话说不对付就去离了婚,有些孩子气。然而,一部分人孩子气,是不是就要把所有人都当孩子?一个人感冒全家吃药么?而且,所谓孩子气的夫妻,在法律上早就不是孩子了,拥有完全的民事权利,他们应当自行承受草率行为带来的后果。
婚姻自由就应该是字面上的自由,没有什么“过于自由”或“适度自由”,对结婚离婚设置门槛,是需要经受宪法质疑的。
冲动离婚确实会给当事人带来懊悔,然而,后悔药是可以领的,复婚没有任何障碍,只要两人合意就行,外界为什么要操心他们追悔莫及呢?如果两个人没能重新走到一起,只能证明一件事情,感情确实破裂了。
切记,结婚需要两个人合意,而离婚只需要一方死心。除了法定不准离婚的情形之外,只要其中一个人坚决离婚,就意味着感情已然破裂,即便另一个人苦苦挽留。感情是两个人的事,破裂了一半就是破裂,另一半完好它能自个完好吗?所以外界不要臆测双方感情有没有破裂,清官难断家务事,更不要试图判断感情。
实操中,离婚反而应当速战速决,以免后患。很多拖延造成的后果不是回心转意,而是纠纷升级,譬如在冷静期间转移财产、争夺小孩、冷战热战,甚至家暴伤害等等,有很多隐患和麻烦无法规避,因为60天内你们还是合法夫妻,都有权处置财产,都有权接送孩子,甚至还不得不继续生活在一个屋檐下。如果其中一方使坏,抓紧时间出去赌博、借债,破罐子破摔,足以把另一方坑死。
根据经验,一旦正式提了离婚之后,夫妻关系就会发生转变,都会出现各种防备和盘算,甚至绝望之余的不理性之举。为了避免在睡梦中被杀死,很多老外一提离婚就会搬出去分居,以免夜长事多。但是我国的居住条件和习惯,一般做不到这点,屋檐下的鏖战是很折磨人的,借问各位将如何面对面度过这60天?
个人角度分析完了,最后分析一下宏观大局。离婚率的上升、生育率的下跌,是随着经济发展不可避免的事情,其根源不在于“冲动”。事实上是人们更加珍惜自己的人生,面对重大决策要考虑自由和成本。结婚越来越贵、房子越来越贵、养孩子越来越贵、教育越来越累……真的令人望而生畏,而如果解套婚姻,这一切压力立马消散。切实降低公民负担,才是提升生育率的正道。
而如果以增加门槛的方式难上加难,只能是增添了迈入婚姻的负面清单,一看离个婚都这么麻烦,小青年更恐婚了。
而且没有什么补丁对冲。国外有婚前协议,和他们情侣约会AA制的风俗一脉相承,但是中国青年是不接受的,约会AA制要被骂,婚前协议是你不爱我,不吉利,没辙。无法解决“好结不好离”的风险,那就干脆不结。
冷静期短期内可能会挡住一部分离婚率,但是远期会永久性地挡住结婚率,得失利弊,慢慢看吧。